关于评选2016—2017学年度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和学生党建优秀干部的通知

发布者:陈文雯发布时间:2017-06-19浏览次数:613

各党支部:

去年以来,全院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扎实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凝聚力量、攻坚克难,积极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为保障和促进学院各项工作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根据我院党委年度工作计划和校《关于评选2016-2017学年度学生党建工作先进集体、优秀个人的通知》(矿大组字【2017】5号)的精神和要求,为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推进“两学一做”和学院各项事业的发展,经院党委研究决定,在今年“七一”继续开展2016—2017学年度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和学生党建优秀干部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及名额

先进党支部5个,其中:先进学生党支部3个,先进教师党支部2个;优秀党员39名,其中:优秀学生党员20个,优秀教师党员19个(具体名额分配附后)学生党建优秀干部8个。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党支部

 1.党支部设置合理、机构健全,党支部委员团结协调、战斗力强;组织生活、党员学习、民主评议等党内生活制度健全;特别是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效果突出

 2.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理论,积极宣传并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

3.结合党员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实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组织生活和党日活动,引导党员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增强组织观念和党性观念。

4.积极做好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及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考察等工作,认真开展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

5.党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引领大学生刻苦学习、团结进步、健康成长,支部党员在工作学习及学院活动等方面先锋模范作用突出。

(二)优秀党员

1.积极参加组织生活、理论学习活动,有一定的政治理论修养和政策理论水平,理想信念坚定。

2.主动承担社会工作,积极组织、参与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任劳任怨,乐于奉献,出色地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3.主动关心和帮助困难同学,了解和掌握所联系宿舍同学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情况,协助党组织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工作。

4.在品德修养、学风建设、维护稳定等方面先锋模范作用突出,严于律己,谦虚谨慎,为人正派,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5.入党时间原则上应为2016年71日之前。

(三)学生党建优秀干部

1.认真学习党建知识,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并热情宣传党的基本知识,积极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执行党的决议、指示、决定。

2.组织协调能力强,能够高质量地完成上级组织安排的各项任务,并积极探索实践新形势下高校学生党建工作的方式方法,取得较好成效。

3.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坚持原则,清正廉洁,公道正派,密切联系群众,主动开展党内外的思想政治工作,受到广大党员和同学们的好评。

4.从事学生党建工作时间满一年,或半年以上且现仍从事学生党建工作。

三、有关安排和要求

1.优秀党员的评选,通过自下而上、上下结合、民主集中的方法进行,由各支部推荐、院党委集体研究确定并公示。各支部在推荐中要充分发扬民主,增加工作透明度。先进党支部由各单位根据自身情况自行申报、院党委集体研究确定。

2.担任学生党支部支委的研究生参评学生党建优秀干部,按组织关系所在支部进行申报。

3.各类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主要事迹应采取写实的手法,字数在500字左右,按照规范的格式填写在登记表上,各支部书记汇总后,要认真核实材料。并于6月19日前,将各类登记表电子档以支部名称打包发至邮箱:2606852125@qq.com

4.各支部和全体党员要高度重视本次评选工作,认真组织,积极参与,继续大力开展各类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真正使评选成为总结经验、加强教育、发扬成绩、推动工作的过程。

特此通知

  

附件1:优秀党员推荐名额分配表.doc

附件2:先进党支部登记表.doc

附件3:优秀党员(学生党建优秀干部)登记表.doc


建筑与设计学院党委

2017年6月13日


新闻来源:建筑与设计学院党委作者:建筑与设计学院党委摄影:责任编辑: 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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