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各项资助工作,确保资助管理的公正性、合理性和规范性,现将2017-2018学年年度第一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建档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对象:
中国矿业大学建筑与设计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
二、时间安排:
9月18日—9月21日,有建档(调档)意向的学生(含2017级新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各班级组织开展班级评议,并将学院要求材料进行汇总,以班级为单位交至年级助理处,9月21日下班前由助理上交学院B308张明星老师。
三、认定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工作要求,严格程序,坚持实事求是,实行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出具证明,班级民主评议和学院、学校认定相结合的原则。具体认定包含以下几种情况:
(一)资格复核。2016年已经认定并建档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若复核后建档等级不变,无需再另外提交申请。
(二)调档、撤档。班级认定小组若发现有与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不相符的消费行为,或家庭经济状况有明显变化,应调档或撤档(取消其困难生资格)。申请调档学生需提交《调档申请书》(自拟,需班级评议小组成员签字,还需提供盖有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公章的证明材料)。
(三)新增建档。需提交认定申请材料(需提供盖有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公章的证明材料、自拟申请)以及填写《家庭经济情况调查问卷系统》(http://202.119.206.153:8080/CSQN/login进行问卷填写,账号为学号,密码为身份证后6位)。2017级新生还需填写一式两份《中国矿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建档登记表》(附件1)并填写《家庭经济情况调查问卷系统》(http://202.119.206.153:8080/CSQN/login进行问卷填写,账号为学号,密码为身份证后6位)。
以上三种认定情况,班级评议、汇总后,每班填写一份《认定名单汇总表》(附件2)。
四、工作要求: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和建档工作是学校进行各项资助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各班级需高度重视,做到应建尽建,谨防错评、漏评现象发生。
2.在此项工作中,要做到以人为本,既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又要注意尊重和保护学生的隐私和权利。在审核学生情况时,不得让学生在班级、年级等公众场合宣讲学生个人家庭情况及建档理由。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和建档工作是我校相关奖、助学金评定的基础和依据,各班级应严格按照上述时间安排进行工作推进,确保我校相关奖、助学金的评选和发放按时进行。
建筑与设计学院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