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与设计学院本科生学业预警实施细则(试行)

发布者:陈文雯发布时间:2021-05-12浏览次数:636


为进一步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及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校风、教风、学风建设,完善学籍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引导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国矿业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中国矿业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  学业预警是指学校依据《中国矿业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和各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对学生每学期的学习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对学生发生的学业问题进行必要的提醒和警示,告知学生本人及家长对大学学业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并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防范、帮扶和补救措施,帮助学生查找问题产生的原因、端正学习态度、改进学习方法进而促成学业顺利完成的一种危机干预制度。

第二条  学业预警的对象是不及格课程门数累计达到一定数量、学分欠缺严重,有可能无法正常毕业的学生。

第三条  通过学业预警制度,督促学生修正学业行为、改善学业状态;提供给教育管理者更为综合、立体的学生学业状态,从而更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让家长及时了解学生情况,参与到对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中,形成教育合力;通过数据挖掘,深入分析学生学习过程中各环节的客观规律和发展趋势,为教育管理决策提供依据。

第四条  事前预防为主,事后处理为辅;动态预警与静态预警相结合;学业预警与学业帮扶相结合。

第五条  学业预警工作在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学生的学业预警工作实施;教务部、学生工作处负责进行检查督促,对学业预警工作进行指导。

第六条  学业预警分为初级预警、降级预警、退学预警三个等级。具体预警情况如下表:

预警级别学业情况
2017-2018级学生)2019级及以后学生)
初级预警(CY所修课程未获学分累计0.5-8学分及以下
(0.5CY8学分)

所修课程未获学分累计0.5-8学分及以下

(0.5CY8学分)
降级预警(JY

所修课程未获学分累计8-20学分

8<JY<20学分)

所修课程未获学分累计8-15学分

8<JY<15学分)
退学预警(TY

所修课程未获学分累计20-35学分

20TY<35学分

所修课程未获学分累计15-30学分

15TY<30学分)
注:所修课程为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规定学生必须修读的课程,包括课堂教学、实验和实践环节及各类选修课程。

第七条  学业预警工作程序

(一)确定预警学生名单

每学期开学三周内,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依据专业培养方案和执行计划对学生学业情况进行核对,确定进入学业预警范围的学生及预警等级,并报教务部、学生工作处备案。

(二)送达《中国矿业大学本科生学业警示通知书(学生)》

班主任(或辅导员)向达到相应预警级别的学生下发《中国矿业大学本科生学业警示通知书(学生)》(附件1),告知其预警等级,预警学生本人签字确认。

(三)警示谈话

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对所有预警学生进行集体谈话,说明学业预警及学籍管理相关规定。班主任、辅导员对所有预警学生进行警示谈话,了解分析其存在的学习问题与原因,协助其制定、修改学习计划。做好《中国矿业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谈话记录单(学生)》(附件2)并填写《建筑与设计学院本科生学业预警档案》(附件5)。

(四)制定帮扶计划

结合预警学生谈话情况及专业培养方案,教学管理办公室与学生工作办公室共同制定预警学生帮扶计划。

(五)联系家长、寄发通知

对降级预警及退学预警学生,辅导员以电话等形式联系学生家长,并以信函或电子文档的形式将《中国矿业大学本科生学业警示通知书(家长)》(附件3)和学生成绩单发送给学生家长,留存送达证明,并及时收回通知书回执原件或电子文档。辅导员记录相关联系情况,填写《中国矿业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联系记录单(家长)》(附件4)。对家长的反馈意见,及时整理汇总。

(六)约谈家长

对退学预警学生,除警示谈话、联系家长、寄发《中国矿业大学本科生学业警示通知书(家长)》(附件3)及学生学习成绩单以外,学院主动邀请家长来校就预警学生的学业情况进行面谈。面谈后,整理书面记录,填写《中国矿业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联系记录单(家长)》(附件4),签字确认后存档。同时,学院每学期至少组织降级预警和退学预警学生参加两次学业辅导咨询活动。

(七)学期总结,建立档案

每学期补考确认前,教学管理办公室检查本学期预警学生学业总体情况,并及时告知学生本人及辅导员。必要时,辅导员应再次联系学生家长,告知学生本学期学习情况。结合学生学期初及学期末学习情况,学院对预警效果总体评价,建立《建筑与设计学院本科生学业预警档案》(附件5),并进行归档。

第八条  建立学业预警管理档案

(一)预警教育过程必须有书面记录并经当事人签字存档。

(二)学院归档保存每个预警学生的《中国矿业大学本科生学业警示通知书(学生)》、《中国矿业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谈话记录单(学生)》、《中国矿业大学本科生学业警示通知书(家长)(回执)》、《中国矿业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联系记录单(家长)》、《建筑与设计学院本科生学业预警档案》、学生成绩单等材料。

第九条  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和学生工作办公室定期检查本学期学业预警学生的学习情况及时掌握学生的学习状况和学业完成情况,实现对学生的动态管理和帮扶教育。

第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由建筑与设计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中国矿业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通知书(学生).doc

附件2:中国矿业大学本科生学业警示通知书(学生).docx

附件3:中国矿业大学本科生学业警示通知书(家长).docx

附件4:中国矿业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联系记录单(家长).docx

附件5:建筑与设计学院本科生学业预警档案.docx

                                 建筑与设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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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建筑与设计学院 作者:摄影:责任编辑: 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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