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2015年“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征文

发布者:Ader发布时间:2015-12-29浏览次数:3173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大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及成效,激励受助学生奋发自强、立志成才、感恩奉献,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在全国高校开展2015年“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征文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教助中心[2015]143号)和中国矿业大学学工处关于开展 2015年“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征文系列活动的通知(学工通知[2015]42号)文件精神,我院决定举办“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征文系列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精心组织,积极落实

请各班级认真组织本次征文系列宣传活动,及时将通知传达给个人。请各年级精心组织实施,加强宣传,积极引导鼓励广大同学参与此活动。对活动积极组织、积极宣传、积极参与。

二、征文口号及主题

征文口号:中国梦·谁的青春不奋斗

征文主题:助学·筑梦·铸人

活动时间:201512-201631

三、活动的主要内容

(一)征文

1.征文主题为“助学·筑梦·铸人”。题目不限,字数不超过2000字。体裁为记叙文,要求内容真实,感情真挚,突出人物个性和独特经历,传递正能量。

2.征文主要面向全校接受国家助学政策资助的学生(含在校生及毕业生,以下简称“受助生”),由他们撰写自己的青春奋斗故事;同时欢迎受助生的同学和从事资助工作的老师,以受助生生活、学习和工作经历为核心,讲述他们的青春奋斗故事。

3.作为征文核心人物,获得国家各级各类资助的同学必须学习刻苦,生活俭朴,积极参与各种有益活动,形象良好;已毕业助学贷款受助生必须能够按时归还助学贷款,工作业绩突出。

4.作品提交命名规则:班级-主题征文(年级辅导员对学生提交的征文进行初审,请将优秀作品按照班级-姓名-专业-题目,统一汇总并压缩成电子文件。电子格式要求:A4纸大小;页边距上3.7厘米,下3.5厘米,左右2.8厘米;正标题小二方正小标宋简体,副标题小三仿宋_GB2312,一级标题小三仿宋_GB2312,二级标题四号仿宋_GB2312,正文四号仿宋_GB2312,字符间距为标准,全文1.25倍行距。)

作品必须保证从未公开发表;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作品经学校报教育部后,活动组委会对所有获奖作品拥有使用权。)。

(二)视频

1.视频大赛的主题是“让梦想点亮芳华”。

1)视频长度1-3分钟,500MMP4格式。

2)标清分辨率作品:采用标清4:3拍摄,分辨率设定为720Í576,标准PAL制式DVD影碟。

3)高清分辨率作品:采用高清16:9拍摄,分辨率不超过1280Í720,MPG文件(MPEG-4视频解码)。

4)视频提交命名规则:班级-视频名称。

2. 作品必须保证从未公开发表;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作品经学校报教育部后,活动组委会对所有获奖作品拥有使用权。)。

四、报名及作品提交流程

(一) 201512-201631日,请参加活动的同学、老师关注活动微信公众号-订阅号:青云志(zqbqyz),服务号:青云志(zqb-qyz),并登陆中青在线(www.cyol.net)“助学·筑梦·铸人”活动专题,下载报名表。

(二)征文活动,在校生以年级为单位将参赛作品及报名表一并递交辅导员郭丽婉老师,由学院对参赛作品真实性及参赛人资格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者报名汇总表盖章(学院行政章)。

为提高环保意识,倡导低碳、绿色生活方式,征文活动提倡以电子稿参赛。

(三)视频大赛活动,201631日前,视频各年级初审后,请将优秀作品用优盘拷贝至艺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B308(视频请勿电子邮件提交)。

(四)活动期间,参赛人员需在新浪微博#谁的青春不奋斗#话题下发表至少1条原创微博,并@三位好友@中国青年报@中国银行。

五、活动评审与奖励

(一)参赛作品经学校报送活动评审委员会后,教育部设立奖项。

经由评审委员会评审,选出征文奖131名,视频奖50名。所有奖项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中国银行、中国青年报社联合颁发。

1. 征文奖

特别奖:1名。颁发荣誉证书、奖杯,同时提供稿费5000元或根据实际情况获得“彩虹桥”中外学生文化交流项目名额。(彩虹桥”中外学生文化交流项目由中国银行赞助,获奖同学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暑期进行出国学习和交流。若2016年无彩虹桥”中外学生文化交流名额,则为特等奖颁发相应稿费。交流名额和稿费二选一。)

征文一等奖:10名。颁发荣誉证书、奖杯及稿费2000元。

征文二等奖:20名。颁发荣誉证书及稿费1000元。

征文三等奖:100名。颁发荣誉证书及稿费500元。

以上征文奖项获奖主体为个人。

2.视频奖

视频优秀奖:50名。颁发荣誉证书及稿费800元。

(二)学校初审奖

优秀组织奖和优秀个人奖:对报送的征文、视频质量高的学院和个人颁发荣誉证书。

六、工作要求

1.各年级要高度重视活动的开展,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活动按要求、按时推进,保质保量的实施和落实。

2.各年级要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以及国家助学金评选为契机,精心组织实施,利用多种宣传途径,大力开展学生感恩励志教育。

3.联系人:郭丽婉电话:0516-83591977

                                                                         艺术与设计学院

                                                                         2015年1229

新闻来源:艺术与设计学院作者: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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