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奕勋,男,中共党员,2016级学硕班学生;
曹家昌,男,中共党员,2016级学硕班学生;
李静,女,中共党员,2016级专硕班学生;
李雪,女,中共党员,2016级专硕班学生;
樊宏,男,中共党员,2017级专硕班学生;
王蒙,男,预备党员,建筑学14-1班学生;
孙兰,女,预备党员,建筑学14-2班学生;
袁宇平,男,预备党员,建筑学14-3班学生;
陈丛阳,女,预备党员,工业设计14-2班学生;
刘泽楠,女,预备党员,工业设计14-3班学生;
刘洋,女,中共党员,工业设计14-2班学生;
陈艺莹,女,发展对象,建筑学14-2班学生;
樊龙飞,男,发展对象,建筑学14-2班学生;
王晗,男,发展对象,建筑学15-1班学生;
刘肖肖,女,发展对象,环境设计15-4班学生;
张邦佐,男,发展对象,工业设计16-1班学生;
纪硕,女,发展对象,建筑学16-1班学生;
2017年11月22日,以上同学在学院组织的全体党员“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做新时代的青年先锋”学习讲座中无故不参加学习活动,在同学中造成较差影响。
白玉萍,女,中共党员,2016级学术班学生;
王强,女,中共党员,2016级专硕班学生;
党成强,男,中共党员,2016级专硕班学生;
何俊,男,中共党员,2017级专硕班学生;
高鑫钰,女,预备党员,建筑学14-2班学生;
罗晓靓,女,预备党员,建筑学14-2班学生;
兰昊一,女,预备党员,建筑学14-3班学生;
宋晶晶,女,预备党员,工业设计14-1班学生;
符敏琪,女,发展对象,建筑学15-1班学生;
孙思敏,女,发展对象,建筑学15-2班学生;
李雅芬,女,发展对象,建筑学15-2班学生;
牛宁,女,发展对象,建筑学15-3班学生;
费转转,女,发展对象,环境设计15-4班学生;
段依淇,女,发展对象,环境设计16-1班学生;
张培锋,男,发展对象,环境设计16-1班学生;
王樱诺,女,发展对象,建筑学16-2班学生。
2017年11月22日,在学院组织的全体党员“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做新时代的青年先锋”学习讲座中无故早退,在同学中造成较差影响。
为了严肃党纪,教育本人,警示全院学生,经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现决定对以上同学通报批评处分,望广大同学引以为戒。
中共建筑与设计学院党委
2017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