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与设计学院关于启动2017-2018年度“党支部工作创新计划”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Ader发布时间:2017-10-16浏览次数:96

        根据《中国矿业大学“党支部工作创新计划”的实施办法(试行)》(中矿委201040号)的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我2017-2018年度“党支部工作创新计划”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党支部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调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着力提高党支部组织生活质量,全面增强党支部工作活力,推动党支部品牌建设,切实发挥党支部、广大党员在建设世界一流矿业大学中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

二、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为全校在职教职工党支部和学生党支部。每个党支部限申报一个项目。以联合党支部形式开展项目活动的,由项目主要负责的党支部进行申报。

三、选题指导

各基层党支部要坚持问题导向,对支部工作进行系统思考,查找分析存在的薄弱环节,组织党员集体讨论,集思广益,立足实际,认真构思活动方案,使支部活动呈现出内容新颖、形式多样、载体丰富、目标明确的特点,力求促进党支部建设工作理论提升和实践创新。各党支部可以参考以下范围自行设计选题(也可自选主题):

1.党支部如何更好地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如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推进“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2.党支部如何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加强支部建设,使党支部成为教育党员的学校、团结群众的核心、攻坚克难的堡垒,使广大党员成为师生群众的表率。

3.党支部立足本单位实际,探究党建工作如何围绕学校中心开展工作,实现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决策部署和学校中心工作任务,发挥党支部在学校各项事业发展中的战斗堡垒作用。

4.党支部如何进一步加强党员的教育与管理,教育党员牢固树立党员意识,强化党性责任,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立足党员教育实际,拓展党员教育管理的新途径、新载体和新方法。

5.党支部如何进一步规范党的组织生活,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制度,以“两学一做”为基本内容,规范党员党内学习教育制度,推动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6.党支部如何结合基层党支部“党日活动+”和党员“三比一争当”主题活动,发挥党支部、广大党员在“三育人”实践中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建设优良党风,并以此带动引领学校优良教风、学风和干部作风的建设。

7.党支部如何创新推进服务师生群众的载体和内容,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能力,努力解决师生群众思想、工作、生活的实际问题,增强师生群众的归属感。

申报时所确定的项目名称必须具体明确,直接体现党支部在工作模式、工作方法等方面的创新和特色。

四、时间安排

1.项目申报。2017年10月23日前,各基层党支部填写《2017-2018年度“党支部工作创新计划”项目申请表》一式两份(A4正反面打印,交学院 B208;电子档发470447431@qq.com)项目策划方案应包括项目的主要内容、实施步骤、主要活动、进度安排以及项目的创新性与特色、预期目标和效果、可行性分析、经费预算等。

2.确定立项。2017年11月24日前,校党委组织部对各二级单位党组织上报的立项项目进行审核,确定获准立项的项目。

3.项目实施。2017年12月至2018年11月,支部在学院党组织的指导下组织实施立项项目,校党委组织部会同特邀党建组织员、相关部门定期检查项目进展情况,敦促项目的顺利实施。

4.结题验收。2018年12月,校党委组织部会同特邀党建组织员、相关部门组成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小组,对立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同时评选“党支部工作创新奖”,并择优推荐参加全省高校“最佳党日活动”评比。

五、工作要求

1.“党支部工作创新计划”项目的申报和实施工作作为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创新的重要契机,广泛宣传,充分调动党支部的积极性,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和评审工作。

2.党组织要分别安排党委委员、党代表、辅导员等作为教职工和学生党支部工作创新计划项目的联系指导人,联系指导人要切实做好对项目的指导和督导工作,并积极参加所负责党支部的创新计划活动,没有联系指导人的项目将不予立项。

3.党组织对本单位的立项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采取不定期抽查和中期检查的方式进行督导,在结题验收阶段采取交流会或答辩会的方式进行初步验收,校党委组织部也将对结题验收项目进行抽检,确保“党支部工作创新计划”的实施成效。

4.重点要求、引导上一年度未申报的党支部积极参与项目申报;鼓励已获资助的党支部继续申报;对已获资助并已完成结题的项目,如确有推广价值,党支部可继续申请立项,但要从严掌握。

5.被批准立项的党支部必须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组织开展一次党日活动,并邀请各党组织指定的项目联系指导人参加,活动开展情况要及时上报校党委组织部,没有开展党日活动的项目,将不予结题。学校在开展最佳党日活动评比过程中,将把“党支部工作创新计划”立项项目所开展的党日活动纳入评选范围。

6.在项目准予立项后,学校立项经费先行到位,在项目验收合格后,各二级单位党组织配套经费到位。各二级单位党组织不仅要支持已经立项的党支部,而且对于申请但未批准立项或未申请立项的党支部要给予充分的指导和帮助,必要时给予适当的活动经费支持。

  

附件1 2017-2018年度“党支部工作创新计划”项目申请表.docx

  

建筑与设计学院

  2017年10月16

 

新闻来源:建筑与设计学院作者: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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